房地合一解析

有趣的議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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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合一通過了,但是大部分的自住型買方還是不大清楚,最近密集研究的恐怕只有從業人員跟投資客。新聞媒體說,要買房趁現在,是真的嗎?對於媒體講的話,智偉是不相信的,還是自己下來研究一下,再確認看看。

房地合一

房屋從買入到賣出,必須繳納交易稅 (印花稅、契稅) 、持有稅 (房屋稅、地價稅)、所得稅 (土地增值稅、交易所得稅),上面我們列出主要課稅的基準為何。雖然說房子轉賣是同時移轉房屋跟土地,但是課稅是分開的,課稅基礎貼近市場價格,所以推動「房地合一」改革。

  • 土地、房屋售價拆分不成比例:移轉土地所有權,其所課徵的土地增值稅,不列入所得課徵,但房屋出售所得,卻會被併入綜所稅課徵。在實務上,為了規避所得稅的累進稅率,主要壓低房屋售價,報高土地價格為處理的手法之一。

 

  • 課稅基礎與市價脫節:透過實價登錄的資料比對,房屋評定現值平均不到市價的一成,土地公告現值平均則不到市價的五成,超過公告的部分,所得不需要繳稅的。

 

  • 土地漲價不用繳稅:因公告現值一年調整一次,所以在一年內多次移轉,根本課不到土地增值稅。

 

  • 賠錢賣卻要繳土地增值稅:因為土地增值稅是以土地公告現值計算,而土地公告現值又與市價嚴重脫節,所以每年政府仍會予以調高,導致不論實際上是否有賠錢(售出的價格低於買入的價格),都必須繳交土地增值稅的詭異現象。

 

由此大概可以知道房地合一的假設狀況,應該具備有『增加移轉成本,侵蝕買賣獲利』.『避免賠錢還要繳納稅賦』的特性,不過房地合一推出後,奢侈稅也會解套,智偉認為房地合一也是讓奢侈稅惡法解套又能增加稅收,博得美名的手法就是了,特別攻擊房屋所得這塊。而豪宅稅則是鎖定高總價房屋持有成本這塊,讓目前的豪宅市場幾乎呈現一片死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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節錄財政部的房地合一海報,大家瞭解一下未來的課稅基礎。6年內沒有營業出租事實,還有自住減免,400萬所得以下免稅,超過的部分會10%課稅。

 

回到正題

現行的房屋買賣,房屋交易所得稅部分,土地跟房屋其實是分離課稅的!賣出房屋,土地依土地公告現值課徵『土地增值稅』,房屋需要依房屋評定現值併入綜合所得稅課稅。以下我們是一個案例來看,讓大家更一目了然。

  • 所以舊制稅額(房屋部分)=

[賣價-買價-(買入時的契稅+賣出時的土增稅)-(買入仲介費用+賣出仲介費用)]  X  房屋現值/(房屋現值+土地現值)X 個人所得稅率 = 應繳納稅額。

  • 舊制稅額(土地部分)= 土地增值稅

房地合一

如果今年度(2015年)交易,買入2000萬的電梯大樓來看,我們分別列了一般收入者(假設稅率:20%),以及高所得者(假設稅率:40%),舊制跟新制的部分會有多大的差異,去探討今年度購屋是否是正確決定?高低所得者在房地合一新舊制度的策略會不會有差異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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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上面兩份簡報分別列出新制跟舊制的稅額,新制部分是不併入所得中的分離課稅,在自用滿6年的狀況,對一般人或是高資產客來看反而最有利。

非自用2年或是非自用10年,新制都相較不划算,所以房地合一對於長期跟短期的交易來看,會侵蝕獲利,最適合的選擇是撐到6年(中長期交易),這樣對於想要換兩房的已購小資族群,這樣手上對於自備款一定會錙銖必較,房價增值的部分就是他們換屋的主要資金來源,像是過去房價上揚階段,第一年買套房,第三年就換掉換兩房,似乎比較困難,因為房地合一的稅賦會稀釋掉所得獲利。

所以小坪數自住的客戶,未來換屋的時間會拉長,甚至搭配預售屋近期換屋,例如:持有到房子在第三年或是第四年,買稍微大點的兩房或是2+1房預售屋,做有策略的換屋。

高總價的客戶,傾向持有更長的時間,財力雄厚的客戶,會減少中古屋部分的投機行為,因為拉長持有時間,稅只剩下一半。

 

實際稅率

新制以滿2年的狀況來看淨獲利為182.4萬(2600-2200-(12+52)-(55+65)-33.6),繳納的稅額33.6萬,相當於佔了獲利的18.42%。舊制一般人則是淨獲利218.67萬(2400-2000-(12+48)-(50+60)-11.33)。

以滿6年的狀況來看淨獲利為945.2萬(3400-2200-(12+68)-(55+85)-34.8),繳納的稅額34.8萬,僅僅佔了淨獲利的3.68%,對有錢人來講又是分離課稅,應該會讓人蠻心動的。

滿10年非自用,淨獲利為1544.8萬(4200-2200-(12+84)-(55+105)-199.2),繳納的稅額為199.2萬,佔淨獲利12.89%,也還不錯,這樣2年內的交易是最差的,因為獲利被政府吃掉蠻高的比例,不過也僅18.42%,也沒有想像的糟糕。

如果一年內交易(2017年),獲利為16.9萬(2400-2200-(12+48)-(55+60)-8.1),其他稅額跟仲介費都把獲利吃光,僅可以打敗直接課到總價15%的奢侈稅,不會賠錢,但是根本沒有賺到什麼。

 

結論

短期交易量還是無法提升,只是短期交易者比較不會有賠錢的情況發生,但是兩年內的交易基本上都只是貢獻給仲介跟政府而已,所以以理性的投資者來看,是不會短期交易。

最適合的交易時間是滿6年,使用自住條款,可以把獲利拉到最大,政策適合置產客,打擊短期移轉。小坪數換屋族的換屋時間會拉長,因為怕被侵蝕未來的自備款。

未來換屋資金調配下,適合小坪數的房子住在3~4年左右,開始運用預售屋作為未來換屋策略。今年的確適合首購族群趕快購買,因為價格下修有限,運用到舊制,有計畫在3~4年就換屋,舊制比較不會綁手綁腳。高資產客持有時間長,只自用使用一間,就用新制。但是如果持續有買賣習慣的高資產者還是適合舊制,因為6年內只可以使用一次自住的優惠條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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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文獻:

財政部 / 翰昌行銷動力 / 393公民平台/ [007情報站] 房仲日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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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留言 (1)

  1. 很用心分析,thank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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